在美国留学生的F签证和访问学者的J签证都属于非移民类签证, 因此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,一般都作为非美国税务居民进行申报。
申报表格
联邦:1040NR
纽约州:全年居民 – IT – 201
非全年居民 – IT- 203
加州:全年居民 – 540
非全年居民 – 540NR
新泽西:全年居民 – NJ – 1040
非全年居民 – NJ – 1040NR
麻省:全年居民 – Form 1
非全年居民 – Form 1 – NR/PY
免税范围
- 每年$5,000以下因提供在美助教或助研服务而接受的报酬
- 从政府,科研机构,大学以及其它非盈利机构获得的捐赠及奖学金
- 在美期间从海外获得的用于学业或训练的付款
抵扣范围
- 个人免税额 (Personal Exemptions)2015年为每人$4,000
- 如果F签证或者J签证持有人是加拿大,墨西哥和韩国公民,可以申请其配偶的个人免税额,前提条件是其配偶没有任何美国收入。
- 分项抵扣(Itemized Deductions)
a) 向美国慈善组织的捐赠
b) 雇主未报销的与工作有关的费用
c) 意外或偷盗损失
- 不能享受标准抵扣(NO Standard Deductions)
免征预缴税和社安税 (FICA)
- 应向国税局(IRS)提交表格 Form 4029,申请免征6.2% 的社会安全税 (Social Security Tax)和1.45%的医疗保险税 (Medicare Tax)
- 应向国税局(IRS)提交表格 Form 8233,申请非美国居民的预缴税豁免
如果已经被雇主代扣社安税 (FICA)
- 应向国税局(IRS)提交表格 Form 843 和 Form 8316,申请返还已被征收的6.2%的社会安全税 (FICA)和1.45%的医疗保险税 (Medicare Tax)
- Form 8316 仅适用于对F,J 或 M 签证持有人的工资所征收的社会安全税 (FICA)和的医疗保险税(Medicare Tax)